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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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次拍卖会在宏河控股集团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其他原因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标的: 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 宏河集团仓库内库存的闲置旧铜排大约20吨左右 四、本次竞拍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竞拍保证金支付到拍卖人的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2671210717 地址、电话: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宏泰路199号 0537-5305150 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邹城市支行 1608003009022105369 备注注明:竞拍保证金和微信号。
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8.30。 没有按时缴纳竞拍保证金的取消竞拍资格,不得参加竞拍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各竟买单位和个人应提前查看实物,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和竞拍保证金的数额均保持不变,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买人申请参加本次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八、本次拍卖只拍单价,成交后以具体过磅数结算为准,交齐货物全款后方可有集团运出。起拍单价为45800元,竞买人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竞买人可以高于加价幅度但必须是加价幅度的倍数。竞买人的加价幅度不能小于拍卖在拍卖的最小加价幅度。 九、本次拍卖中拍卖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自由出价。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会有1分钟的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计算。当1分钟的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报价如超过保留价既成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拍卖的标的货物装车,并在拍卖人指定的称重地点进行称重,按成交单价结算交齐全部货款后方可将货物运出。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买受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买受人串通或干扰公平竞争扰乱正常拍卖秩序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本竞买规则规定的时间提取标的货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 十三、拍卖成交后,自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之时起,拍卖标的的安全责任一并移交,买受人必须尽快提取拍卖标的, 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交接后提取拍卖标的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和费用,因提取拍卖标的产生的一切财产和人身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四、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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