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专栏 > 安全文化 >

认真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集团各单位:
  10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全省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任务。10月20日,省政府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通报10月份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分析、再强调、再部署。济宁市、邹城市分别召开了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电视会议。为认真吸取外地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全集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各级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就做好集团下步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纵观全国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全国、全省事故总量仍然很大,周边企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些弊端。集团今年安全工作也不容乐观,四季度是生产、经营旺季,天气相对干燥,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相对多发的季节,做好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集团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恪尽职守,精心履职,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吸取外地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进入10月份以来,从10月7日到18日短短12天时间里,我省接连发生7起较大、重大事故,目前共造成36人死亡,40人受伤。其中:
  1、10月7日,东营市广饶县一辆微型面包车(鲁EC1295), 沿荣乌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472K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至此处的青州市一辆小型轿车(鲁GQ553H)相撞,造成微型面包车3位乘车人员死亡。
  2、10月8日,滨州市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焦炉煤气柜爆炸事故,当地政府根据企业上报数据,于当日上报死亡1人,伤6人,并通过媒体发布消息。10月9日报告死亡4人,伤33人;根据群众举报,经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15日上报死亡增至9人;10月18日上报死亡增至10人。最终死亡人数仍在核查当中。初步调查发现,事发企业涉嫌瞒报死亡人数。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始调查。
  3、10月10日,滨州市沾化县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海天大道龙源发电厂以北1公里处,在超越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时(冀BK9290)驶入逆行车道,与另一辆重型半挂货车(鲁MW3103)相撞后翻入沟内,两辆半挂车同时翻入沟内,3辆车损坏,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4、10月11日,莱芜市莱城区大王庄镇发生一起中巴车坠沟事故,车上共有18人,事故造成3人死亡,3 人重伤。
  5、10月14日,临沂市兰山区枣沟头镇柳沟村嘉实建筑模板厂(停产状态)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
  6、10月18日,东营市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反应釜发生氯气氢泄露事故,造成3人死亡。初步调查,该企业是一家非法化工企业。
  7、10月18日,德州市武城县一辆拉载木材的三轮汽车(鲁NGB335),行至省道254线坡寺路口时逆行侧翻,致使所载木材脱落,砸到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鲁N4E656)上,造成客车内5人死亡,其中4人为初中学生,3人受伤。
  我们一定要吸取外地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红线”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落实好各级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抓好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近期中央、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批示精神。
  2、认真落实10月9日和10月20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认真落实《关于转发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吸取外地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邹安字[2013]70号)精神。
  4、认真落实《关于转发邹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2013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邹经信字[2013]82号)精神。
  5、煤矿在执行好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济宁市地方煤矿2013年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济煤字[2013]78号)、《关于加强对煤矿执法检查的通知》(济煤传[2013]113号)、《关于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济煤传[2013]121号)精神。
  以上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各单位要严格学习贯彻落实,建立传达学习档案资料,深入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四、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即日起,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大检查基础上,继续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细致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巩固大检查成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冬季“四防”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系统、环节、工段和场所的检查力度;突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自主保障安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报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
  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迎查工作
  临近年底、各项汇总打结工作较多,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也会增多。依据上级部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要求,各安全业务部门将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三不定”),按照全面检查、专业检查、重点检查、动态检查“四结合”,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动态化和规范化。各单位对安全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留有文字记录和台账,以备检查。


                                                        安全部

关闭窗口
集团新闻:
文玉煤矿主通风机房高压变频器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到宏河集团开展四季度煤矿企业执法检查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宏强建材、宏强建筑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宏强建材、宏强建筑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煤矿主通风机房高压变频器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嘉祥红旗煤矿有限公司维修电动机
红旗煤矿信息化矿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济宁市能源局到宏河集团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集团地址:邹城市宏泰路199号宏河工业园区 邮编:273500 电话:(86)0537-5305188 传真:(86)0537-5305123
版权所有: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鲁ICP备05013307号    尧网数字 | 制作维护